第九十二章 三色铃铛(1 / 2)
寂静屋内。
说完这句话,方恒垂下手臂,略显忌惮的往后退了半步。
从见面开始,每当想出言留住对方,自己的胳膊就得跟着遭罪,从右臂到双臂……
但他还是直勾勾的盯着坐在桌旁的墨衫青年。
师父收弟子的标准里,天赋还要排在杀心后面,无论哪个师兄师姐,包括自己在内,都是杀妖杀得最凶狠的那一批,功绩远远超出同僚。
这是因为,青州并不像表面看起来的那般风平浪静。
宛如一座沙子砌成的大楼,看似稳定,实则稍微一碰就会瞬间崩塌。
如今的青州不需要天资卓绝,潜心修行,快速破境,然后飘然离去宛如仙人般不沾红尘的天才。
需要的是一尊煞神!能镇住妖王!能让群妖匍匐于脚下瑟瑟发抖的屠夫!
方恒是除了林白薇以外,唯一亲眼见证沈仪那恐怖成长速度的镇魔司之人,截脉擒龙,对方入门只用了五天,四合真罡,同样也是五天。
更重要的是,他从未在对方眼中看见过畏惧。
无论是去水云乡,还是登青峰山。
离开时的背影永远单薄却底气十足。
河神死,蛟龙亡!
腰间那柄配刀墨黑如初,其上的腥味却愈发浓郁。
这样的人物,不应该被送去打磨心性,苦熬几十上百年,成为镇守一郡的大将。
对方应该继续杀下去,直到成为姜师姐那般的存在,去和师姐争夺总兵之位!以手中利刀,威震十二大郡!
白薇师姐还没回来。
现在除了自己,没人知道沈仪到底有多夸张,不仅是武学境界的突飞猛进,还有令人惊叹的沉着冷静,以及从不依靠他人的自信。
当总兵最需要的是什么?不就是那抹自信到乃至于自负的从容。
毕竟他是千万黎民所依靠,却没有人能让他依靠。
“我……”
方恒感受着喉头的辛辣,忍不住想要向对方解释。
就在这时,他却是看见沈仪略微抬眸,端着水杯,懒散的朝自己看来。
“谁跟你说,我要去临江郡了?”
此话一出,院门外的两道身影略微怔住,白子明翻着眼睛,擦了擦额头汗水。
方恒同样陷入沉默,半天没反应过来,过了许久才茫然的将目光投向床上的崭新阴阳鱼制衣。
“那你为什么……不拒绝……”
“为什么要拒绝。”
沈仪又抿了口温水,疑惑道:“我不能都要吗?”
如果没记错的话,自己好像没有收到必须去临江郡的命令,亲随偏将就不能留在青州城继续办事了?他又不需要什么校尉偏将帮忙。
主要是这么久以来,镇魔司中人的表现……实在是太菜了。
沈仪确实提不起什么兴趣。
“都,都要?”
方恒眼皮发跳,头一回发现事情还能这样办。
扯着陈乾坤老爷子的虎皮……然后干自己的事情?
“昂。”沈仪点点头。
方恒再次沉默,想要说点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这种事情一听就觉得很离谱,但偏偏没有相关的规矩,毕竟诸多偏将熬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这点安稳日子,谁会在只差临门一脚的时候停住脚步。
见对方平静的神情,方恒反而纠结了起来:“你也觉得,不习惯呆的太安生?”
“屁话。”
沈仪无语的白了他一眼,谁会嫌弃活得太稳当,自己又不是贱骨头。
“那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