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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一十七章 在明朝的第一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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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朝廷给配的快班,那也算是县衙的主力军,却仅有十来人的编制,应对起动辄数十余万人口的县城,根本不够用。

于是乎知县就不得不自己养些人手,也就是白役。

塔城县,一共十二名在册的捕快,其实是没有捕头这个职位的,只不过,十二人的队伍,总要有个头儿,于是就出现了程煜这个名义上的捕头。而其实,在朝廷的册子上,程煜和其余十一人身份毫无二致,都是普通捕快,领的也都是一年二十两的年俸。

不过既然总要有个头儿,知县也不得不制定些自己的规矩,于是程煜这个所谓的捕头,每年除了朝廷给的年俸,包知县还会额外给他每个月一两银子的私俸。

而那些白役,就完全是靠县衙养着的了,收入也低的可怜,每人每年不过六两银子而已,一个月才五钱,属于饿不死却也绝对让你很难吃饱的行列。

偏偏塔城虽然地处偏隅,人口却还真是不少,根据上次的普查,足足十二万多,这在明朝,虽然跟那些有名的大县不能比,但绝对也是在一千多个县里能排进前一百的人口大县了。

仅仅十二个捕快,哪怕就是塔城治安已经相当不错了,也是远不够用的。

是以随着县衙事务的逐渐增多,包知县也不断的增加白役的人数,现在的塔城县,除了十二名正役的捕快,还有三十六名白役,按照现代的说法,就有点儿像是辅警的感觉。

而在县里的各个乡镇,其实还有类似于现代派出所的机构,那个时候叫做巡检司。

每个巡检司人数不等,主要负责乡里的治安和巡查工作,一旦出现什么事情,也是要积极配合捕快办案的。

这些人的人数,虽然每个巡检司都很少,但总数加在一起,就要比捕快和白役的总数还要多了。

再加上皂班壮班等等,这些年也开始有白役的加入,一个塔城县衙,上上下下竟然养了二百多在册的不在册的衙役,而明朝历史上号称其官员的总数也才两万多,明朝有一千四百多个县,从胥吏的数量,就足见各地冗官的数量恐怕也着实惊人。

这还不止呢,塔城县还有个锦衣卫的总旗,理论上一个总旗,应该是五十来个人,但实际上,塔城县的锦衣卫足有一百二十多人。

当然这些不该是程煜需要操心的事情,他的主旨,不是来了解大明风土人情和官场现状的,他要做的,是彻底打消孙守义盗墓的念头,以及保住他的性命。为了这个目标,程煜恨不能兑换一个武术直接敲断孙守义的双手双脚,好让他明白自己这辈子也不配下墓了。

只可惜,系统把这条路直接堵死了,程煜在这里,就是个文不成武不就,又或者说的好听点儿叫文武双全的小捕快,跟孙守义动手的话,仅凭孙守义一把就能将其捞上马背,程煜就知道三个自己也打不过一个孙守义。

巡街虽然是工作,但也可以顺便干点儿私事。

比方说程煜晚上打算跟孙守义好好喝几杯,他在巡街的时候,自然就可以顺便把晚上的酒菜都买好。

古代县城不大,而且店家的服务也都很好,街面上还专门有类似于外卖骑手的小哥,买了哪家的东西,可以让店家定时定点的找个小哥儿送上门去。

程煜借着巡街的机会,就把晚上的酒菜基本置办停当了,捎带手还回了趟家,跟家里说晚上不用管他和孙守义的饭菜。

刚入酉时,也就是下午五点钟,程煜带着手下的捕快和白役,晃晃悠悠朝着县衙的方向回去,准备签退下班。

回到班房里,早有手脚快的白役打来了洗脸水,程煜舒舒服服的洗了把脸,听到外边报时酉初三刻,程煜稍稍整理衣装,把佩刀交予手下锁回班房里,自己去了承发房,签了退,酉正离衙回家。

刚走到自家宅子台前,下午买了酒菜的酒楼正巧差人把酒菜送来,安福儿也知道自家主子这会儿该回来了,正打开大门准备迎接,于是乎招呼小哥儿把食盒拿了进去,程煜则径直问孙守义在哪里。

进了院子,孙守义竟然也没闲着,正拿着院里的石锁抛扔着玩儿。

看着那硕大的石锁,程煜暗暗心惊,这古代人都这么强么?这石锁看着不大,但少说也有百余斤,孙守义竟然像是玩儿一样将其抛上抛下,见到程煜这才一把接住将石锁轻轻放回到地上。

撩起衣襟擦了把汗,孙守义笑着说:“程老弟,下值来家了。”

“哥哥,你这风尘仆仆的刚回来,也不说多歇歇,怎么又玩起了石锁。我看你这力气比离开的时候又大了不少啊?”

“你爹爹在我幼年时就告诫过我,业精于勤而荒于嬉,我习武本来就晚,再不勤快点儿,这武也就不要练了。”

“酒菜都准备好了,你赶快洗一把,我们哥俩数年未见,今天可是要一醉方休的。”

孙守义哈哈大笑,连连说好。

程煜又问:“燕子妹妹呢?”

“女孩子家下午歇了一刻儿,说是要上街买点儿要用的东西,按讲应该快回来了。不管她,我们吃我们的。”

送酒菜来的小哥儿此刻也将送来的酒菜都归置到屋里了,手里拎着个巾子,笑呵呵的向程煜告知。

程煜知道,这是小哥儿讨赏钱呢,虽说他们这帮人送东西,店家都有给过工钱,一趟一结,但遇到豪爽的人家,肯定还会有额外的赏赐。而在这塔城县里,程家算不得最富的,但程煜却绝对是出手最大方的。

此刻的程煜也已经融合了这个身份的记忆,知道明朝用铜钱的其实不多,主要都是朝廷发行的一种纸币,叫做大明宝钞。但由于明朝廷只管发不管回收,导致民间宝钞贬值的厉害,虽然朝廷有严令不允许民间使用银子,但老百姓主要还是用碎银结账。

当然,对于这种送外卖的小哥儿,只需要打赏些宝钞就够了。

程煜伸手入怀,摸出一碟子宝钞,随意拿了两张,也没细看,约莫是二百文一张的,直接扔给了小哥儿。

那边孙守义也已经洗过脸了,兄弟二人相拥着进了屋,分宾主坐下。

桌上满满当当七八个菜,有襄阳当地的名菜,也有永乐爷爱吃的金陵烤鸭,在程煜融合的记忆当中,自己和孙守义都极爱油汪汪的烤鸭这一口儿。

“还得是塔城的烤鸭啊,乖乖,有二年没见过油水这么足的鸭子咯……”

孙守义笑呵呵的抄起筷子,也不把自己当外人,夹了块烤得焦黄,皮下却带着厚厚脂肪的烤鸭,蘸了蘸赤红的卤子,放进嘴里,口中发出含混不清却满足的哼唧声。

程煜给孙守义倒上一杯酒,说:“哥哥,我们这样不等燕子妹妹,真的没问题么?”

“我那义妹不拘小节,多喝两杯保不齐还要跟你瞎讲八讲的,等一刻儿你不要嫌她无礼才好,不等她吃饭是她自己回家迟,么得关系。”

程煜见状,也不多言,跟孙守义推杯换盏起来。

现在王雨燕不在,程煜也懒得跟孙守义多聊关于他家里的营生的事,反正心里已经笃定那个王雨燕必然是摸金校尉中的一员,而且那个女人显然是野惯了什么鬼话都敢乱讲的,反倒是孙守义颇为持重,这酒还未过三巡,程煜就算是打听,只怕也打听不出太多的东西。还不如等王雨燕回来了,稍稍抛个话引子,保不齐那王雨燕就自己竹筒倒豆子的把话全讲完了。

最主要的,是这次的任务一共一百二十天的周期,程煜也不急于一时,毕竟也不知道,究竟要做到怎样的程度,才能让系统判定孙守义算是活下来了。而任务的另一半,跟发丘中郎将之间的矛盾,八字还没一撇,显然还没有进入到那部分的剧情呢。

一坛子酒喝的差不多,外头天已然全黑了,王雨燕那咋咋呼呼的声音总算是在院子里响了起来。

安福儿赶忙迎上去,告知王雨燕,程煜和孙守义见她久不回来,差人出去寻也没寻着,就先吃了,让王雨燕赶紧入席。

王雨燕走进屋中的时候,手里大包小包交给家里下人,看到桌上杯盘狼藉的,立刻嚷嚷着:“大哥你也太不讲究了,我回的晚,你不能多等等啊,怎么自己就跟程家哥哥吃起来了。”

程煜笑着站起来,招呼王雨燕说:“想吃什么,不满意的话我让安福儿再去叫人送来。”

王雨燕看着程煜,眼角儿微微一勾,居然颇有些风情,跟中午时看到的那个灰头土脸的丫头倒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算了,有程家哥哥在桌上也够下酒了,我陪两位哥哥吃点儿酒就是了。”说罢,自顾自坐了下来,有些嫌弃的看着桌上的小酒杯,大喊:“换碗来,这小杯子喝到什么时候去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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