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不养狗(2 / 2)
“吹,你就吹吧!”张强冷笑一声,“草,现在怕了是吧?你以为老子会信?”
“你信不信,对我不重要。”宁凡淡淡的说道:“给高鹏打电话吧,我正想好好跟他聊一下他老婆的事情呢。”
张强蓦然脸色大变:“你,你这话什么意思?”
“看来今晚只能住酒店了。”宁凡却是答非所问,转身朝宿舍走去,同时自言自语,“山水宾馆还不错,便宜,条件也好。”
宁凡走进了宿舍,张强却是脸色惨白,他终于确定,那件事被宁凡知道了。
张强的最大靠山是高鹏,但却没几个人知道,张强居然跟高鹏的老婆搞到了一起,宁凡正好知道这件事,更知道他们俩多次在山水宾馆开房。
宁凡并没有马上离开宿舍,而是慢慢脱下了身上的警服,换上T恤配牛仔,然后将警服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床上。
张强试图强行扒掉他的警服,他无法接受这样的羞辱,所以终于忍无可忍揍了张强一顿,但他知道,自己已经不是警察了,这身警服,还留在身上并无意义。
大丈夫当断则断,此刻,宁凡正式跟过去挥别,一切,重新开始。
“凡哥,凡哥,我错了,我真的错了,饶了我吧,放我一条生路……”张强却在这时哭丧着脸冲了进来,最后更是噗通一声跪下,“凡哥,我给您跪下了,别把那事说出去,以后我就是您的一条狗……”
“我不养狗。”宁凡淡淡的说道:“离我远点,我没兴趣管你们的破事。”
宁凡再次拖着行李朝外面走去,这一次,没人阻止,张强也没再追上来,显然张强听明白了宁凡话中的意思,只要张强不招惹宁凡,宁凡就不会把张强的事情告诉高鹏。
宁凡慢慢走出警局宿舍区,一路没有回头,直到走出大门,他才停了下来。
抬头望天,天空乌云笼罩,暴雨似乎即将来临,宁凡的心情依然算不上好,但至少已经没有之前那么糟糕,对张强的一阵狂揍,让他心情畅快了不少。
长长吐出一口气,宁凡神情有些茫然,现在,该去哪里呢?
“得先找个住的地方。”宁凡自言自语,可就在这时,肚子却咕咕叫了几声。
宁凡嘴角露出一丝苦笑,他突然想起来,自己到现在还没吃东西呢。
宿醉的后遗症此刻倒是已经完全消失,但饥饿感却是越来越强烈,宁凡终于有了目标,先去吃点东西。
空气越发的闷热,还隐隐有些潮湿,宁凡拖着箱子沿着马路快步行走,大约走了一公里远,然后转进一条巷子,又走了几百米,来到了一家小餐馆门口,然后直接走了进去。
餐馆很小,总面积也就二十平米的样子,不过却很干净,此刻餐馆里并没有客人,只有老板娘和她的女儿。
老板娘是个三十来岁的少妇,长得其实挺漂亮,只是稍显憔悴,身材也是相当不错,而她女儿看上去五六岁的样子,看着挺可爱。
“宁凡叔叔,你还没吃饭吗?”小女孩脆生生的问道。
“是啊,忘记吃饭了。”宁凡朝小女孩温和一笑,然后看着老板娘,“兰姐,给我炒两个菜吧,一个回锅肉,一个青菜。”
“嗯,你等一下。”老板娘朝宁凡笑了笑,然后就转身进了厨房。
“宁凡叔叔,我去帮妈妈择菜,你自己倒茶哦。”小女孩嘻嘻一笑,也跟着跑进了厨房。
这家餐馆名叫兰兰餐馆,老板娘叫方兰兰,那小女孩叫贝贝,今年六岁,三年前,宁凡跟着石坤办第一个案子时,就认识了她们。
“宁凡叔叔!”小女孩贝贝这时又跑了出来,眼睛骨碌碌一转,一副好奇的样子,“宁凡叔叔,你真的不当警察了吗?”
宁凡顿时一怔:“贝贝,你怎么知道我不当警察了?”
“妈妈说的。”贝贝回答道:“妈妈收到短信,说你不当警察了。”
短信?
宁凡突然想起,自己之前揍张强的时候,似乎也收到了短信。
想到这,宁凡连忙拿出手机,然后便发现,自己真的收到了新短信,打开短信一看,他脸色就有些难看了。
那是一条来自未知号码的短信,内容就是宁凡因为违纪被警局开除,而很显然,这条短信应该发给了青云市的每一部手机,也就是说,这个时候,整个青云市的人,都知道宁凡已经被警局开除了。
“宁凡叔叔,不好啦,那个大坏蛋又来啦!”贝贝这时突然小声嚷了起来,同时还有些害怕的躲到了宁凡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