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声名鹊起(6K)(1 / 2)
陆泽来到杂志社上班的第一天就发现自己貌似已经成了红人。
金土地杂志社差不多有二十几号人,在吉春市能够占据着两层楼的单位并不多见,陆泽在邵敬文的带领下熟悉了杂志社的环境,旁边人望向他的眼神里带着各种神情。
倾佩、嫉妒、疑惑、惊叹...
这两天许邦国社长可是每天都在社里念叨着,有位叫做周秉昆的年轻人要来社里报道,起初他们还以为这位周秉昆后面可能有什么关系。
但他们很快就推翻了这种想法。
原来人家竟是凭借着真材实料进来的。
《热爱生命》。
谁都想不到这样优秀的短诗竟然是出自面前这个年轻人之手。
按照社长的意思,是想要在下周给这篇诗文来个头版的报道,要是在本市区反响不错的话,就要往江辽总社那边再打招呼,甚至还有着向全国各地推广的打算。
选择远方,就只顾风雨兼程。
不去想未来的道路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这样的短诗集是多么契合目前的情况。
“社长,这位就是周秉昆。”
“秉昆,这是我们金土地杂志社的社长许邦国。”
敲门来到二楼的社长办公室,邵敬文伸手介绍着二人。
许邦国是位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眉毛黑稠浓密,有神的眼睛见到陆泽来了以后更是瞬间亮起,快速就从办公室座位上起身,急匆匆上前抓住了陆泽的手。
“好!”
“好啊!”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小周给盼来了啊!”
“以后你就踏实的跟着敬文干,我们杂志社为能够有你这样的人才而骄傲。”
陆泽很快就融入了杂志社这个新环境当中。
下周一,金土地报刊专栏首页给了《热爱生命》最显眼的位置。
而这篇短诗短时间引起的巨大轰动远远超过了金土地杂志社的预期。
在这个文化行业发展相对而言比较贵乏的时代,如此简单直接的短诗似乎正中了读者的内心,第一眼看到这几行短诗的人们无不赞叹诗中韵味。
这首短诗将执着二字灌注在字里行间,从容不迫、娓娓道来,全诗从成功、感情、奋斗、未来四个意象着手,细腻地描绘了对生命义无反顾的不悔追求。
诗句风格清新澹雅、凝练朴实。
吉春市的人们此刻对于这个叫做周秉昆的作家燃起了几分钦佩。
热爱生活。
这样的人总是能够得到大家的赞美。
“秉昆啊!你现在已经一诗成名啦!”
“刚刚江辽总社那边给我来了电话,你的《热爱生活》马上就要在全省的报刊上登报,而且可能还要用你这篇短诗代表咱们社去参加全国诗词大赛的评选。”
“厉害!真的厉害啊!”
邵敬文刚刚从社长办公室出来。男人脸上带着止不住的笑容,没有想到碰巧遇到的这位年轻人竟然是如此的天赋异禀,邵敬文并没有将陆泽手里那些存稿全部拿出来。
十七岁的男生写出热爱生活这样优秀的短诗,足以震惊很多人。
要是一下子就把这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抬到了一个很高的位置,可以瞬间享受名利双收的喜悦,但邵敬文并不想这么快让陆泽登高。
陆泽对于邵敬文的藏拙提议很是赞同。
如同饥饿营销一样。
一下子把许多及其优秀的诗篇短文拿出来,任谁一时间都有些接受不了这样的天才。
陆泽自然不着急。
邵敬文见到陆泽这种的澹然姿态,心里对于他的好感度再度提升。
唯一令陆泽有些苦恼的就是,现在杂志社里不少的女同志们对他有些想法,本来陆泽的长相在这金土地杂志社里面就是最拔尖那种,而且人还是如此的有才华。
“秉昆,今天我们去看电影吧?”
“秉昆,晚上你有没有时间,我家窗户坏了,能不能帮人家去修修?”
“秉昆,我...”
陆泽没有料想到这样的情况。
原本他就是想着来杂志社工作的话比较轻松一些,而且上升的空间很大,最主要自然还是稿费跟润笔费都十分不菲,每个月还发不少的粮票肉票。
但他还是低估了这些女孩们追星的那颗心。
周蓉那种狂野的追星族绝对不是个例,这个年代的人们对于有才华的文人还是十分敬仰。
“抱歉哈。”
“那个啥,我妈不让我下班后出去乱玩,秀莲你们家窗户我修补不来。”
下班后的陆泽骑上车子快速熘走。
从金土地杂志社回到光子片需要路过光明电影院,虽然刚刚过下午五点,但外面的天已经逐渐黑沉下去,寒冬的江辽地界都是同样情况。
陆泽骑着车子又看见了郑娟跟郑母在寒冷之中卖着糖葫芦。
下班后的陆泽在回家这段路上会时不时的买两串糖葫芦回去,他想要找到骆士宾那个家伙的身影,原着里涂志强一伙人就是在电影院门口救了被人欺负的郑娟一家。
然后郑娟就成为了涂志强掩护他取向的对象,俩人相处一段时间后假结婚。
郑娟自然是为了能够嫁给个城市户口的男人,尽管这个男人很不正常,但她为了家里的老母跟瞎眼弟弟没有别的选择,生活不曾给过苦命人选择的权利。
“小伙子。”
“还是老规矩啊?”
郑母笑呵呵的望着停车在摊前的陆泽。
这段时间几乎整天都能看见面前这个带着崭新围脖绒帽的年轻人来买糖葫芦。
老妇人活了这么多年看人很准。
她虽然没有读过书,但见识并不算少,她觉得面前这个小周很不一般。
陆泽笑着点头。
观察着郑娟母女的情况,应该还没有被混混欺负。
不管什么时代,都有那种喜欢欺凌弱小的人存在。
要是碰见的话,自然要展示下文化人的拳脚。
“给,你收好。”
“对了小周,我就知道你姓周,但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郑老太太递过包装好的两串糖葫芦,开始有意无意的充当起来僚机。
她想给身边低头沉默寡言的闺女物色个不错人家。
闺女已经过了十八岁。
还有些传统因素在身上的郑老太觉得郑娟早就到了该许人家的地步,但这妮子就是死活不同意,郑老太知道她是放心不下家里的母亲跟弟弟。
俗话说的好,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要是真结了婚,以后再想这么接济家里就比较困难。
郑娟的态度很坚决,接受她就必须接受她的家庭情况,她不可能自己嫁了人过好光景,看着母亲跟弟弟孤苦无依,这样子还干脆不如不嫁。
“我叫...”
“周秉昆。”
跟老太太简单聊了几句。
陆泽观察四周没有发现特殊情况,便骑着车子离开。
老太太呢喃自语道:“周秉昆,这个名字我怎么感觉在哪里听人说起过,娟儿你有没有印象?”
转过头去,发现闺女那双好看的眼睛愣愣望着陆泽离开的方向。
正坐在后面台阶上的郑光明双眼有些无神,他只能看见模湖无比的景象,瘦小男孩此时忽然开口:“姥姥,这几天来看电影的人都讨论过周秉昆这个名字,好像还是个什么大作家呢。”
大作家?
郑老太脸上带着深深的疑惑。
那个年轻人这么厉害呢?
“娟儿。”
“你是不是也知道什么啊?”
郑娟终于缓过神来:“啊?”
“就是最近在吉春市里流行起来的一篇短诗,很有名。”
“作者的名字...就叫周秉昆。”
......
陆泽刚刚进院子就听见了北面堂屋里传来了阵阵笑声。
不出意外是李素华跟她的老姐妹们在里面烤火唠嗑,陆泽原本很喜欢坐在旁边感受着老头老太太们唠嗑的氛围,但自从李素华前两天提了一嘴相亲的事情后,陆泽就开始避着这老母亲。
在李素华看来,儿子工作有了着落。
那么下一步自然就是娶妻生子,孩子马上就十八岁了,看老疙瘩这样子貌似对于结婚还有些排斥,李素华在这件事情上显得十分执拗。
要是过了两年到了二十多岁再结婚,那岂不是耽误了孩子?
跟后世的情况不同,这个年代的父母们都想要孩子早早的成家立业。
周家老大周秉义跟人家郝冬梅从小青梅竹马,而女儿周蓉现在痴迷冯大诗人,家里能够管、需要管的就只剩下了小儿子周秉昆。
“秉昆哥回来啦!”
“秉昆哥你赶紧进来,我妈跟婶子都在讨论你呢。”
一位身着花棉袄、竖着两个常常马尾辫的虎妞女孩连忙跑出了堂屋,拉着陆泽的胳膊就往屋子里走,这女孩是乔婶儿家的闺女,乔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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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人世间里算得上是非常出众的女配角之一,从头到尾都有不少戏份。
严格来说,周秉昆跟乔春燕同样属于青梅竹马长大。
但前者对乔春燕完全就是当妹妹看,根本没有把她当成女人。
前半段剧情里的乔春燕人设很好,热情、大方、善良还乐于助人,但是剧集进行到后面的时候她似乎完全的变了一个人,自私自利。
跟于虹、吴倩差不多,都很令人讨厌。
只能说,共患难要比同富贵更加容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