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 再次秒杀(1 / 2)
在手机画面里。
摄像头下方。
那个暴怒的青年的脸,直接贴在了林峰的脸上。
虽然摄像头看不到全貌。
但也能看见青年紧紧闭上的眼睛,青年本身的身高和林峰没有什么差距,两人几乎是齐平的,所以摄像头正好能看到青年贴上来的脸颊。
还有接近时紧紧的啵一声。
不仅仅是弹幕漫天的问号。
林峰本人也是蒙了。
这……
发生了什么?
他看到了青年贴过来的脸。
「***捏个祖宗啊啊啊啊啊!!」
林峰发狂了,直接给青年推开,对着他的脸上就是一拳!而后身体飞出,一个飞踹,将青年直接踹飞!
青年捂着肚子倒在了地上,但是看向林峰的眼睛中,充满了阴谋得逞的快感,嘴角微微翘起,十分的得意!
林峰则是弯下腰,开始狂猛的呕吐!
当然,呕吐的时候,林峰还是没有忘记捂住摄像头!
那小子,刚才扑过来,竟然就是为了亲他一口!
报复?
这报复实在是太猛了。
比直接刀他还要羞辱人!
早知道这样,林峰刚才就重拳出击了。
怎么都不能让自己蒙受如此的羞辱啊!
但是都已经晚了。
后悔也已经晚了。
「我真是……」
林峰手指都在哆嗦着,指点远处的青年。
他怒啊,恨不得再冲过去给青年一拳!
青年则是脸上爽朗了不少,满是嘲讽的说:「你不会我要打你吧?不会吧不会吧?哈哈哈哈,我怎么会呢,我这么文明!」
「我只会偷偷的亲你一口,谁让我这么喜欢哥哥!」
说哥哥的时候,语气瞬间变成了夹子。
林峰浑身恶寒,鸡皮疙瘩唰一下就起来了。
「你太恶心了!」
青年身上也同样起了鸡皮疙瘩。
完全属于杀敌一千自损800了属于是。
但只要能让林峰难受,他就是爽啊。
他也的确达到目的了。
这对林峰的精神伤害极大,这个阴影说不定都会伴随林峰一辈子。
「哈哈哈哈哈哈!」青年太爽了,「我都说了,一切都已经无法回头了!你就等着视频在网上一直流传吧!」
林峰现在才明白,他说的无法回头是什么意思。
这的确是无法回头了。
因为他在直播。
视频肯定是会永久流传。
这将会变成他一个无法挽回的黑历史。
这段时间里,他都冒出了多少黑历史了?
简直是社死现场大集合!
在这一刻,他都怀疑,他来陪周周直播到底是不是正确的了。
他自己直播,单纯直播lol,肯定就没有这些社死场面,他的一世英名肯定不会毁坏的这么快,他还是众人眼中的职业第一人,而不是一个被男人强吻的可怜虫!
想到这里,林峰这个气啊。
看向青年。
随后,他竟然露出了爽朗的笑容,但眼神里竟然没有半分的爽朗,全都是阴冷!
「之后,我会和官方商量。」林峰温暖的笑道,「你以后,就别来丛林枪战玩了。这游戏太血腥了,怎么适合你呢,你适合去酒吧,和别人玩亲嘴的游戏。好了,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听到这里,青年的面色顿
时变了。
他这才意识到林峰的能量!
以林峰这种体量的大主播,想不让他参赛,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而且这件事,本来就是他有错在先,林峰只是在游戏范围内,说不好听的是折磨,说好听的,是攻击他性格中的弱点,最大限度的提高胜率!在任何竞技里,攻心都是竞技的一环,无论是从传统体育,还是电子竞技。
只要心态崩了,一盘就没了。
谁能说林峰做的有问题?
顶多是有那么一些贱贱的。
但他,这已经完全是玩不过还打击报复,破坏游戏规则,恐吓恶心选手!
完完全全是违反规则的行为。
而且性质很恶劣!
如果没有林峰,他也会受到很严重的处罚。
但或许不会是直接封杀,而是一段时间禁赛,或者是罚款等等。
现在,林峰却直接将这事情定了性,将他以后玩丛林枪战的路全都堵死了,也就没有了零花钱的来源,爽是爽了,后果很沉重!本来他就违反了规则,性质恶劣,林峰再一添油加醋,推波助澜,他是彻底没希望了。
「别,哥,我错了!」
想到自己未来都没有钱拿,青年顿时垮了,没有了刚才的狂妄。
「错了?已经晚了!」林峰冷笑,「正如你所说,一切都无法回头了!」
青年傻眼了。
林峰看来是真的气到不行了。
弹幕则是非常的搞。
「小子,不要怕这种黑恶势力,和他刚到底!我支持你再亲他一口!」
「啊哈哈哈,峰子哥竟然被他亲了,不知道周姐什么感想?」
「亲的是不是嘴唇啊?没看到!」
「周姐竟然被一个男的给绿了!」
周淑诒看着弹幕,脸色瞬间就不好了。
林峰可是他男朋友。
这算怎么回事啊?
咬牙切齿的说:「我支持峰峰,这人简直是太恶心了,怎么会有这么恶心的人啊?游戏玩不过,就耍赖报复?」
「我就算一个白银的,还知道玩游戏不能用bug呢。这不是最基本的东西吗?」
青年哭丧着脸离开了。
因为在听到了他们之间的对话后。
耳机里也是传来了裁判的声音。
就在刚才,他彻底失去了参加丛林枪战的资格。
当然,一些野场还是可以的,但只要是腾飞官方的场地,他就不允许进入!连在官方玩野场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赚钱了。
他性质算是比较恶劣了,如果还处罚的话,这官方也算是一点野心都没有了。
林峰也是长舒一口气。
虽然成功报仇了。
但心情怎么一点都没有变好呢?
怎么想都是他自己亏啊。
毕竟自己也在网上是个有点小热度的人物,这要一直流传下去了……变成了个梗,那可就是一辈子都过不去了。
怎么办?
难道像咯咯一样发律师函?